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3XT/2025-05469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11-12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11-12 10: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商务局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 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山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

一、补贴时间

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购买新增的净水器(含家用净水机)、洗碗机、微波炉、电饭煲(含电饭锅)4类家电产品,补贴时间自威海市 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平台上线之日开始。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政策实施期内,在我市领取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含冰吧、冰柜、冷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一体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智慧屏)、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风管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器为一套)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热水器)、家用灶具(含家用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家用净水机)、洗碗机、微波炉、电饭煲 (含电饭锅)12 类家电商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商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商品,额外再给予商品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 1 件(空调类商品最多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2024 年已享受某类家电商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 年购买同类家电商品可继 续享受补贴,资格验证以自然年度为准。

三、补贴流程

1.实名认证,消费者通过政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第三方平台,填写实名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2.领取补贴,消费者实名认证后,根据购买家电种类领取相应补贴券,每人最多可获得12个品类领券资格,补贴券设置有效期,到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可再次领取。

3.支付立减,领取我市补贴券后,在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商家购买政策适用商品,在订单支付环节,按商品对应的补贴比例立减相应金额。补贴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同一消费 者每类产品在线上线下只能核销政策范围内的补贴一次(空调类商品最多3次),成功核销某类产品后即失去该类产品领取资格。

4.安装备案,家电商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15日内完成送 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 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2025年12月31日)后的15天范围即本年度内销售的所有家电商品,均需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服务。安装完成后需配合销售商家完成新机信息备案工作。

5.鼓励交旧,鼓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旧机价格由消费者与收旧方协商决定,与政府补贴无关。

四、商家要求

1.报名参加,从事家电销售业务,具备线下实体家电销售卖 场或设有线上店铺的商家,自愿参加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承诺书等资料,经区市商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复审,确定最终参与名单,并进行公示。

2.补贴核销,参与商家要做好参加活动商品的宣传工作,对参加政府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品应明确标注“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字样,在经营场所明示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哄抬价格和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须单独支付结算,不得将商品配件、安装、服务等费用一同结算,参与商家利用平台识别商品能效信息,核销补贴券,并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

3.开具发票,活动期间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发票。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参与商家需留存发票备查。不同补贴标准的商品不能开具同一张发票。

4.送新收旧,鼓励参与商家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等方式,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参与商家按约定提供新家电安装、旧家电拆卸回收等服务,回收废旧家电时应拍照留存。参与商家须将收购的旧家电交由我省资质家电拆解企业处理,取得加盖公章废旧家电流向证明材料。

5.资金兑付,补贴资金需要家电销售商家先行垫付。参与商家做好用券登记备案,建立销售台账,整理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所售新机品牌、品类、型号、商品条形码数字、发票号、能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商品出库、安装等信息,形成闭环;在系统平台上传新家电整机照片、安装照片等材料。经审核确定无误后,在一定周期内完成资金兑付。

6.退货情形,如发生退货,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7日内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至市商务局指定账户。如未按期退回相关资金,视为骗补。

五、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家电以旧换新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1.签订服务协议。市商务局做好与服务平台合作协议签订工作,基于现有行业实践,对活动可能存在的套利风险及防控措施进行沟通,要求服务机构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和风险管控,安排稳定的专业团队,及时解决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及时阻止套现骗补,利用技术手段,对补贴资金恶意套利等行为予以防控。

2.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市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在活动期间,加强对辖区内商户的巡查、暗访,严防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严防非法翻新、以次充好出售旧家电行为,督导企业规范参与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和补贴使用环境。

3.清退违规商家。采取“能上能下”原则,对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处理。政策期间,如发现家电销售商家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或存在造假、套取骗取补贴等情形,将取消其参加本次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资格,追回财政补贴资金,视情况采取列入失信记录及向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确保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4.打击不法行为。加大对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券发放组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市财政局做好资金分配。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换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市商务部门负责动员遴选参与活动的商家;协调政策实施过程有关事项;组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激发市民参与热情和消费意愿。第三方平台作为服务机构,负责做好补贴券发放平台开发、投放、宣传推广和补贴发放等工作,定期出具核销数据分析报告,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相应的监督、绩效评价及审计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依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防止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及时准确掌握补贴券领取、核销情况,做好资金全流程监管、绩效管理等工作,对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查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以旧换新政策参与商家垫资压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百姓语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做到家喻户晓,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五进活动。组织家电销售、回收等各类企业和电商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和开展促销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和线上线下资源,对换购高效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积极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政企单位、进展会活动,进一步普及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拓宽回收渠道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家电等消费品的需求。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开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依托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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