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5278033/2025-05501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11-14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威海市文登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4 15: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




为保障地震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测数据准确、连续、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现将文登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保护范围划定

文登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涵盖辖区内所有地震监测台站(含强震台、流体观测井、电磁观测站等),具体包括各台站监测设施周边法定保护区域(详细范围见附件《威海市文登区地震监测台站分布及保护范围一览表》)。

二、禁止行为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占用、拆除、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及专用通信设施;

2.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注水、蓄水;

3.在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进行振动作业和往复机械运动;

4.在电磁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铺设金属管线或者电力电缆线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5.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挖取或者堆放土石、开挖山洞;

6.在地下流体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堆积和填埋垃圾、处理污水;

7.在观测线路和测量标志周围设置障碍物或者擅自移动测量标志;

8.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

9.其他破坏或者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提示

对违反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也可以依法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与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义务,有权对危害、破坏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631-8360066

举报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6号

受理部门: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五、附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威海市文登区地震监测台站分布及保护范围一览表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威海市文登区地震监测台站

分布及保护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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