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928E/2025-0548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11-14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代办补缴社保?这个坑可千万别踩!
发布日期:2025-11-14 09: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近日有市民反映

社会上流传可以代办养老保险补缴

这!是!假!的!

提醒广大市民

遇到类似上面的情况,一定要认真核对消息来源(私人电话、不是人社局等权威网站公布的都不要相信),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单位与职工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供补缴人的身份证和职工原始档案以及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等与补缴相关的原始材料,填写《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补缴。超过3年(含3年)的,应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文书。

依法依规办理补缴,才能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弄虚作假补缴社会保险费,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违规补缴一旦查实,不仅单位和个人将面临严厉处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已缴纳的费用也无法全额退回,只能退还个人账户部分,划入统筹基金的单位缴费部分不予退还。除了行政处罚,如果骗取社保基金的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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