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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登区节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12-19
http://tyjspt.weihai.gov.cn/dczj/dczj/idea/topic_17973.html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推动全社会节约集约用水,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在对文登区(含南海新区,下同)节水价格政策进行完善,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完善我区节水价格政策,旨在落实省级部署的2025年年底前需要完成的改革任务,因此,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确定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12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6号,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0631-8982410

电子邮箱:wdfgjgk@wh.shandong.cn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登区节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供水单位: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推动全社会节约集约用水,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区(含南海新区)节水价格政策明确如下:

一、城镇公共供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保持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不变,按照基本水价1:2:4的比例核定第二、第三阶梯综合水价。城镇公共供水居民生活用水第二阶梯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4.55元调整为5.6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含税,下同)4.7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7.80元调整为9.9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9.0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二、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标准

(一)“两高”(高耗能、高污染,下同)行业超过单位产品(产值)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用水单位,超定额(计划)用水的,除据实缴纳水费外,还应缴纳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费,具体加价标准为:超定额(计划)数量10%(含)以下部分,按照水价(综合水价扣除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后的基本水价,见附表,下同)的2倍缴纳;超定额(计划)数量10-30%(含)以下部分,按照水价的3倍缴纳;超定额(计划)数量30%以上部分,按照水价的4倍缴纳。

(二)特种用水单位超定额(计划)用水的,除据实缴纳水费外,还应缴纳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费,具体加价标准为:超定额(计划)数量10%(含)以下部分,按照水价的3倍缴纳;超定额(计划)数量10-30%(含)以下部分,按照水价的4倍缴纳;超定额(计划)数量30%以上部分,按照水价的5倍缴纳。

(三)除“两高”和特种行业之外的一般非居民用户超定额(计划)用水的,除据实缴纳水费外,还应缴纳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费,具体加价标准为:超定额(计划)数量10%(含)以下部分,按照水价的1倍缴纳;超定额(计划)数量10-30%(含)以下部分,按照水价的2倍缴纳;超定额(计划)数量30%以上部分,按照水价的3倍缴纳。

三、其他事项

(一)“两高”行业超过单位产品(产值)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用水单位,由区水利局与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确定。

(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以年为计费周期。实行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主要用于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可提取20-30%奖励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促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

(三)供水价格其他相关事宜按《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 威海市文登区水利局关于调整文登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威文发改发〔2024〕108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施行,以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文登区供水价格表

附件

文登区城镇公共供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阶梯分类

户年用水量

(立方米)

基本水价

水资源税

污水处理费

到户

综合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

执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

第一阶梯

0-144(含)

2.15

0.40

0.95

3.50

第二阶梯

144-204(含)

4.30

0.40

0.95

5.65

第三阶梯

204以上

8.60

0.40

0.95

9.95

不执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用户

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



2.15

0.40

0.95

3.50

城乡低保、特困家庭



1.70

0.40

0.95

3.05

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部队、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光荣院等



2.35

0.40

0.95

3.70

非居民用水



2.90

0.40

1.40

4.70

特种用水



8.70

0.40

1.40

10.50

《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登区节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5年11月2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号),从总体要求、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15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1.《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号)

2.《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

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4.《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三、起草过程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对文登区(含南海新区)节水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局会同区工信、财政、水利等部门共同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四、出台目的

根据“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遵循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完善水价政策体系,健全水价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全社会节约集约用水意识明显提升,基本建立充分反映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约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推动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五、内容解读

(一)城镇公共供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根据2021年12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重点任务中明确要持续深化城乡用水价格改革,加大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力度。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基础上,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此次节水价格政策,拟对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不做调整;第二阶梯基本水价调整为每立方米4.3元;第三阶梯基本水价调整为每立方米8.6元,基本水价按不低于1:2:4比例核定。

(二)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标准

根据2025年11月2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号),为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中要求,严格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一般非居民用户超定额(超计划)用水部分加价标准为基本水价的1-3倍。“两高”(高耗能、高污染)、特种行业超定额(超计划)用水部分加价标准,在一般非居民用户加价标准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倍和2倍以上。

此次节水价格政策,拟对“两高”行业超过单位产品(产值)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用水单位,超定额(计划)加价标准较一般用户再增加1倍,对特种用水行业较一般用户再增加2倍。

(三)其他事项

1.超出能耗或排放限额标准的“两高”行业用水单位,会由区水利局协同区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分局共同确定。

2.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计征周期为一年,旨在有效调控用水行为,激励各用水单位提升用水效率,落实节水目标。实行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所形成的收入,应作为节约用水工作的专项资金。值得强调的是,为充分发挥激励作用,推动节水工作深入开展,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可在该专项资金中提取不超过30%的比例用于奖励。

(四)影响分析

此次完善我区节水价格政策,旨在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以2024年数据测算,第二、三阶梯用户年分别增加支出约为20元和160元,用户可通过节约用水降低支出。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邹瑛

联系电话:0631—8466254

《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登区节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改革局于2025年12月10日起,通过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文登区节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