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428514T/2026-00077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12-31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媒体解读|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17: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 字号:[ ]


日前,为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区域经济质量与资源环境效益的同步提升,威海市文登区印发《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我区差别化价格政策。

《通知》出台背景

2025年11月2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号),为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制定该文件。

《通知》出台意义

一是与水价机制改革形成联动,强化水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亩产效益”评价的核心是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资源要素的差别化配置。一方面,差别化水价政策明确将“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作为重点调控对象,其用水价格按一般非居民用户3倍核定。另一方面,评价指标本身也直接体现了对水资源效率的考量,这使得企业节水的成效能直接转化为其在“亩产效益”评价中的优势。

二是与节水优先战略深度协同,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亩产效益”改革是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的重要实践,有利于引导企业自发地向高附加值、低资源消耗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转型。

三是构建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完整政策闭环。“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与相关水资源政策的结合,共同构建了一个以差别化价格为核心杠杆、“评价-激励-倒逼”三位一体的动态政策闭环,有利于系统性、持久性地提升全社会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通知》出台影响

“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对企业进行分类引导,其核心影响可概括为:对企业生产形成“经济倒逼”机制,对政府治理实施“精准施策”指引,对资源配置启动“市场导向”优化,最终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向高质量和绿色集约方向转型。

媒体报道:https://m.ql1d.com/new/paper/qlwbPaper/630852?timeStr=176714025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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