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7094/2025-00982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2-18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8 10: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18日-20252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8805021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264400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恒金瑞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危化品带储存设施经营项目

威海市文登区文登经济开发区文昌路东、四产路北化工园区内

项目位于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文昌路东、四产路北,占地面积1789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危险化学品仓储、分装,氧、氮、氩、二氧化碳、五元混合气的储存和充装,桶装、瓶装危化品的储存、经营,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危化品周转量 6000 吨、分装量 5000 吨,充装经营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各 1000 吨,年产干冰 100 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额4.3%

(1)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机废气经密封罩收集,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甲苯、甲醇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针对有机废气产生工序配套建设完善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增强设备密闭性。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甲醇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钢瓶等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2. 

威海福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金属渔具配件加工项目

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金山路9-4号

项目位于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金山路9-4号,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渔具金属配件加工项目,设置下料、机加工、球磨、分离干燥、包装等生产工序。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生产各类渔具金属配件约9000万件,其中,通过机械加工生产各类渔具金属配件约1000万件,承接钎焊加工生产不锈钢导环约8000万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额3.6%

(1)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针对有机废气产生工序配套建设完善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增强设备密闭性。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用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包装物、金属下脚料、沉淀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含油废抹布手套在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条件的前提下,随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处理。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在符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豁免条件的前提下,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3. 

威海天润金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复合轧辊制造与再制造项目

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路东、广州东路路北

项目位于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路东、广州东路路北,项目占地面积275亩,购置化渣炉、带磁轭钢壳中频感应电炉、VCAP中频感应电炉、轧辊数控车床、数控轧辊磨床、台车炉等生产设备228台(套)。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制造与再制造各类复合轧辊5000根(热轧支撑辊1000根,热轧工作辊4000根)。项目总投资107950万元,环保投资2800万元,占总投资额2.59%

(1)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化渣炉、中频感应炉、中频感应VCAP电炉、液态金属浇注炉运行废气由各自配备的旋风除尘设施处理后,再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负压抽吸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三根33m高排气筒(P1P2P3)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氟化物(以F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针对粉尘产生工序配套建设完善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增强设备密闭性,保证车间整体处于微负压状态。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氟化物(以F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软化水系统排水和和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电渣料、普通金属屑、氧化铁皮、废耐火材料、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废布袋、报废机械设备或零部件等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含油废抹布手套在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条件的前提下,随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处理。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在符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豁免条件的前提下,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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