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58887N/2025-01525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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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小保每周问答——医保断缴等于以往缴费年限作废吗?
发布日期:2025-03-28 13: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


问:我的医保断缴了,以前交的年限就作废了吗?

答:不会。医保断缴影响的是医保待遇,即断缴后住院、门诊等发生费用不享受报销,缴费年限不会作废。根据我市现行医保政策,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我省缴费年限满10年的,自办理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确认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2025年底前,参保职工至退休时需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政策同时施行,由参保职工自愿选择。注:“累计”指的就是个人所有的职工医保缴费历史,不论期间是否中断;“连续”指的是个人到退休当月往前数需要连续缴费的年限,例如:某1963年2月出生的男性,2023年2月退休,则其连续缴费年限时间段为1998.3-2023.2(连续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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