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7094/2025-02083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4-16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6 1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6日-20254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8805021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264400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南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钠电负极材料前驱体生产改造项目

威海市南海新区龙泰路西、方圆路北

项目位于威海市南海新区龙泰路西、方圆路北。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设置投料、烘干、冷却、包装等设备,建设年产3000吨钠电负极材料前驱体生产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钠电负极材料前驱体30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5%

(1)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烘干废气经全封闭管道收集,由布袋除尘+三级喷淋塔处理,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粉状物料储存、运输、输送过程中要采取封闭措施,采用密闭投料,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用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定期补充;喷淋循环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要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文登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南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设置绿化植物隔声带,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确保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包装、喷淋除尘器沉渣、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产中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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