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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5-28
http://tyjspt.weihai.gov.cn/dczj/dczj/idea/topic_16113.html

为实现“行政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大水泊镇人民政府起草了《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5年5月28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吕美玲   联系电话:0631-8641088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军民路1号

电子邮箱:wddsp@wh.shandong.cn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要求,广泛征求拟调整行政村村民意见,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结合我镇行政村规模现状,特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多村合并的方式对行政村规模进行调整,努力实现“行政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工作目标,通过强村聚集发展融合和多村合并服务融合等方式实行。

二、调整原因  

大水泊镇位于文登区东南部,总面积123.4平方公里,下辖7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9万人,100户以下的行政村21个、占比超过28.8%,镇域行政村呈现体量大、规模小、村庄弱、位置偏、布局散的特点,导致出现了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成本高、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少、村庄发展缓慢等问题。2024年11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我镇完成首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第一批将25个行政村调整为8个行政新村。经镇党委政府充分研判,继续进行第二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三、调整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凡涉及调整的村,都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决议,经大水泊镇政府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坚持就近就便、整建制调整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要统筹兼顾各行政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沿革,充分考虑群众共同利益、生活习俗和文化传承,从有利于村民自治、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出发,统一规划,就近就便,实行整建制调整。

(三)坚持引领示范、服务发展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要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和资源合理配置及开发利用,有利于基础配套成本降低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加速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中心村,发挥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坚持区域统筹、平稳推进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要统筹考虑区域内组织、人才、服务、社会等资源,以及产业布局、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因素,因村制宜、积极稳妥、先易后难、规范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

四、调整的目标与范围

根据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和发展趋势,具体村庄撤销、合并情况如下:

1.拟撤销杭里村、泊高家村、泊岳家村、场西村4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杭里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泊柳杭村村民委员会;

2.拟撤销集东村、大沟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集东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集东新村村民委员会;

3.拟撤销康家庄村、东魏家村、孤石村3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康家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康魏孤村村民委员会;

4.拟撤销口子村、荣家店村、下河村、赛家庄村、马家庄村、新立庄村6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口子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口子新村村民委员会;

5.拟撤销岭上王家村、岭上孙家村、鞠家疃村3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岭上王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青石岭村村民委员会;

6.拟撤销南洼村、屯宋家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南洼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南屯新村村民委员会;

7.拟撤销三庄村、念头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三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念庄新村村民委员会;

8.拟撤销歇驾夼村、洪山村、洪家庄村、方家疃村4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洪家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歇驾夼新村村民委员会;

9.拟撤销前土埠岭村、朱家岭村、沟曲家村3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前土埠岭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前土岭家新村村民委员会;

10.拟撤销东邹山村、西邹山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西邹山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邹山新村村民委员会;

11.拟撤销时埠村、志门村、石夫人后村3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时埠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时埠新村村民委员会;

12.拟撤销井东村1个行政村,与河北新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河北新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河北新村村民委员会;

13.拟撤销泽上村、黄山阳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泽上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泽阳村村民委员会;

14.拟撤销章子山村、方池泊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章子山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章子山新村村民委员会;

15.拟撤销初家村、辛庄头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初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初辛新村村民委员会;

16.拟撤销庙西村、岐阳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庙西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西岐新村村民委员会;

17.拟撤销河东乔家村、仁和坊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河东乔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仁乔新村村民委员会;

18.拟撤销河清村、金家庄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河清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河清新村村民委员会;

19.拟撤销东堡子后村、西堡子后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东堡子后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新堡村村民委员会;

20.拟撤销埠前头村、芦子口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埠前头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埠前头新村村民委员会;

21.拟撤销大河村、南疃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大河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大疃新村村民委员会。

五、时间和具体要求

(一)前期筹备阶段

1.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大水泊镇党委书记、镇长牵总头,副书记为副组长,包片委员为组员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2.成立联合党支部。由大水泊镇党委对拟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村庄申请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成立后对调整村庄社会事务和公益服务进行整合,优化服务。

3.开展风险评估。对拟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由镇级对村集体资产、遗留问题、村民意愿、经济发展、班子状况等进行摸查调研、分析研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报区委政法委审核通过后,报区委、区政府。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的,不进行调整,或者调整方案降为低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实施。

4.会议动员部署。召开相关村干部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二)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将行政村规模调整初步方案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时不断与其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反馈给我镇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拟调整行政村数量、方式、依据和理由。

1.制定工作方案。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拟定村民委员会初步调整方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文登区相关部门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建议,大水泊镇对初步调整方案进行修正完善。调整涉及的行政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审议通过初步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2.处置村集体资产。镇经管站负责对村“三资”情况进行清理清查,认定村集体资产登记确认和债权债务。调整期间,暂停村级集体资金、村银行账户使用。调整后,村集体经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原行政村集体经济相关职能转移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原行政村的“三资”和债权债务的管理运营。新的行政村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3.公示调整方案。对修正完善后的村民委员会调整方案,在涉及村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一个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同时公示。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召开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组织村民委员会调整涉及的行政村,依法依规召开村民会议,对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10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委员会调整方案应当经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情况要形成表决决议,与会村民(户代表)必须在表决决议上签字、摁手印,大水泊镇指导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和经手人签字、摁手印,并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好影像资料。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答复、处理。

2.提报上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村镇分别将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材料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工作交接。新行政村实行合署办公,完善组织设置,召开新行政村工作班子成员会议,根据工作分工,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产权债权不变的原则,对涉及调整的行政村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明确资产所有权,健全完善资产登记,成熟的村庄深入做好三资融合,实现并村、并战、并心。二是对接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做好标牌标识、相关证件等更换工作。三是待新行政村正常运行后逐步妥善处理各种敏感、难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做好村班子能力建设,根据新行政村规模大小、党员数量、经济社会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设置村级组织,提升村级组织战斗力。

 

      


现将《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等要求及上级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示精神,起草了《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六条第三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办法》第一章第六条第三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讨论同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文件进行制定。

三、制定过程

根据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安排,并结合镇域实际需求,联合相关部门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025年4月8日,大水泊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就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大水泊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分管负责的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包片委员为组员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形成了《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细举措、压实责任。

四、制定意义

大水泊镇域行政村布局分散、集体经济薄弱、村庄发展乏力,农村小散弱的特征十分突出。通过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强村聚集发展融合和多村合并的方式对行政村规模进行调整,进一步统筹发展资源,选优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建强战斗堡垒,对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努力实现“行政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工作目标。

五、内容解读

《文登区大水泊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调整原因、调整原则、调整的目标与范围、时间和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关于指导思想。该部分主要明确了大水泊镇通过多村合并的方式对行政村规模进行调整,推进村庄融合发展。

(二)关于调整原因。该部分主要明确了大水泊镇的村庄现状以及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具体背景情况,行政村规模调整有利于优化整合农村资源,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大项目,打破农村分散的低层次发展格局,实现村庄的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发挥中心村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关于调整原则。该部分主要是以实现“区域统筹、规模调优、资源整合、班子建强、服务提质”的工作目标,以“组织融合、人心融合、治理融合、发展融合”为基本要求,从有利于村民自治、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出发,统一规划,就近就便,通过强村聚集发展融合和多村合并服务融合等方式实行,进行规模调整的村都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决议,经大水泊镇党委、政府报文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关于调整的目标与范围。该部分主要明确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具体情况,根据我镇行政村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对实施范围“切一刀”,但不搞“一刀切”。通过村规模优化调整,拟撤销原54个行政村,合并为21个新行政村,全镇行政村数量减少45%左右,优化空间布局、整合发展资源,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有序完成。

(五)关于时间和具体要求。该部分主要明确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具体实施环节,将工作分成了前期筹备阶段、实施方案制定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三个阶段。在前期筹备阶段,通过组建工作专班、成立联合党支部、开展风险评估、会议动员部署,做好前期准备;在实施方案制定阶段,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处置村集体资产、公示调整方案,明确具体的拟调整行政村数量、方式、依据和理由;在组织实施阶段,召开会议进行民主决策,提报上级审核并做好工作对接。

(六)关于保障措施。明确了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一系列举措,即坚持产权债权不变的原则、妥善解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合理设置村级组织等。

六、其他事项

文登区大水泊镇人民政府  吕美玲

0631-864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