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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登区张家产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5-28
http://tyjspt.weihai.gov.cn/dczj/dczj/idea/topic_16233.html

为实现“行政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张家产镇人民政府起草了《文登区张家产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5年5月28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闫英杰  联系电话:0631-8731088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龙缘路3号

电子邮箱:wdzjc@wh.shandong.cn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要求,广泛征求拟调整行政村村民意见,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结合我镇行政村规模现状,提出如下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多村合并的方式对行政村规模进行调整,努力实现“行政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工作目标,通过强村聚集发展融合和多村合并服务融合等方式实行。

二、调整原因

1.原行政村规模小、人口少,调整后有利于优化整合农村资源,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大项目,打破农村分散的低层次发展格局;

2.行政村调整可引导人口集聚,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中心村的发展;同时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调整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原则。行政村规模调整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凡涉及调整的村,都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决议,经张家产镇党委、政府报文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坚持就近就便、整建制调整原则。行政村规模调整要统筹兼顾各行政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沿革,充分考虑群众共同利益、生活习俗和文化传承,从有利于村民自治、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出发,统一规划,就近就便,实行整建制调整。

(三)坚持引领示范、服务发展原则。行政村规模调整要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和资源合理配置及开发利用,有利于基础配套成本降低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加速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中心村,发挥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坚持区域统筹、平稳推进原则。行政村规模调整要统筹考虑区域内组织、人才、服务、社会等资源,及产业布局、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因素,因村制宜、积极稳妥、先易后难、规范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

四、实施步骤

根据行政村规模和发展趋势,具体村庄撤销、合并情况如下:

拟撤销冷家村、崔家营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冷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冷家新村村民委员会。

拟撤销麾艮村、黄庄子村2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麾艮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麾庄新村村民委员会;

拟撤销告驾口村、山阴沟村、官道西村、口子李村4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告驾口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官口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撤销永福孙家村、永福赵家村、永福殷家村3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永福殷家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永福新村村民委员会;

拟撤销东圈村、北圈村、南圈村3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北圈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环宇新村村民委员会;

拟撤销岚村村、沟西村、小官庄村3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小官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官岚溪村村民委员会;

拟撤销大官庄村、河胡家村、刘家庄村、石羊口村4个行政村,合并成立1个新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大官庄村,名称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官胡人家村村民委员会。

(一)前期筹备阶段

1.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总头,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片委员为组员的村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2.走户征求意见。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对群众的意愿进行摸排统计,准确掌握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等重点群体的意见建议。

3.研究制定镇级整体方案。根据村级调研结果,结合全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总体规划,研究制定镇级《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实施方案》。

3.成立联合党支部。由党委对拟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村庄申请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成立后对调整村庄社会事务和公益服务进行整合,优化服务。

4.开展风险评估。对拟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由镇级对村集体资产、遗留问题、村民意愿、经济发展、班子状况等进行摸查调研、分析研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报区委政法委审核通过后,报区委、区政府。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的,不进行调整,或者调整方案降为低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实施。

5.同步启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方案制定阶段

1.制定、审核初步工作方案。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全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拟定村民委员会初步调整方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过后,报区相关部门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反馈给我镇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具体的拟调整行政村数量、方式、依据和理由,对初步调整方案进行修正完善。

2.审议初步调整方案。调整涉及的行政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审议通过初步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3.处置村集体资产。镇经管站负责对村“三资”情况进行清理清查,认定村集体资产登记确认和债权债务。调整期间,暂停村级集体资金、村银行账户使用。调整后,村集体经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原行政村集体经济相关职能转移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原行政村的“三资”和债权债务的管理运营。新的行政村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4.公示调整方案。对修正完善后的村民委员会调整方案,在涉及村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组织村民委员会调整涉及的行政村,依法依规召开村民会议,对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10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委员会调整方案应当经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情况要形成表决决议,与会村民(户代表)必须在表决决议上签字、摁手印,镇指导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和经手人签字、摁手印,并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好影像资料。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答复、处理。

2.提报上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村镇分别将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材料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工作交接。新行政村实行合署办公,完善组织设置,召开新行政村工作班子成员会议,根据工作分工,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四)总结完善阶段

一是坚持产权债权不变的原则,对涉及调整的行政村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明确资产所有权,健全完善资产登记,成熟的村庄深入做好三资融合,实现并村、并战、并心。二是对接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做好标牌标识、相关证件等更换工作。三是待新行政村正常运行后逐步妥善处理各种敏感、难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深入做好村班子能力建设,根据新行政村规模大小、党员数量、经济社会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设置村级组织,提升村级组织战斗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实行行政村规模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调整目标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谋划调整方案,推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落到实处。涉及规模调整的行政村,深入细致做好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讲透调整的重要意义,摸清、摸准村干部的思想动向,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二)明确政策,稳定人心。对涉及调整的行政村,原则上产权债权债务不变,调整涉及的村“两委”干部届期内享受政策保持不变,确保干部队伍稳定;镇对原行政村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土地政策、房屋产权政策等保持不变;原行政村干部待遇报酬继续按原有标准享受至本届期满。

(三)严肃纪律,平稳过渡。要坚持正面宣传,服从大局,为行政村规模调整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氛围。行政村规模调整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瞒报、漏报或借机转移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不准虚设债权债务,不准突击滥支乱用,不准擅离职守,不准以权谋私,不准侵害群众利益。对于违反上述纪律的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置。


现将《文登区张家产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等要求及上级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示精神,起草了《文登区张家产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文登区张家产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章第六条第三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办法》第一章第六条第三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讨论同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威海市文登区村民委员会调整标准》(威文办发〔2022〕12号)中的规定:村民委员会调整应符合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村庄定位为依据,充分考虑村庄的布局分类,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村民委员会调整应按照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置,在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整,不得超出各自管辖范围。确需跨镇(街道)进行调整的,应履行行政区划调整相关程序,提前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三、制定过程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行政村建制调整工作安排,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司法局等部门进行了调查研究,并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对群众的看法、意愿进行摸排,掌握基本民意。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全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了镇级《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张家产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细举措、压实责任。

四、制定意义

张家产镇位于文登区南部,总面积106.3平方公里,下辖64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3万人,100户以下的行政村22个,占全镇比例34%,其中常住人口最少的村为崔家营村,22户、27人,镇域行政村呈现体量大、规模小、村庄弱、位置偏、布局散的特点,导致出现了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成本高、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少、村庄发展缓慢等问题。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张家产镇拟在镇域内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五、内容解读

1.对行政村合并调整,必须要有利于行政村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其聚集和辐射效应为前提,综合考虑管理成本的降低和村级基层政权建设的加强等因素,通过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加速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心村,并以此为示范,有力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2.根据各行政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沿革,充分考虑群众共同利益、生活习俗和文化传承,从有利于村民自治、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出发,统一规划,就近就便,实行整建制调整。

3.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村民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对群众的意愿进行摸排统计,准确掌握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等重点群体的意见建议。

4.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协同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合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5.立足我镇行政村实际发展状况与未来趋势,秉持实事求是的理念,依据各村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调整策略,在划定实施范围时确保标准统一,但坚决摒弃机械性 “一刀切” 做法。计划通过优化调整,将原有的 21 个行政村进行整合,重组为 7个新行政村,预计实现全镇行政村数量缩减约 21.8%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区域空间布局,高效整合各类发展资源,稳步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有序落地。

6.注重合并后的长效发展,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结合各村特色优势,培育主导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帮扶机制,对合并后相对薄弱的村加大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增进村民融合,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巩固行政村合并调整成果

六、其他事项

文登区张家产镇人民政府  闫英杰

0631-87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