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642165/2025-03162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7-03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不动产遗失声明第20251330号
发布日期:2025-07-03 09: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



 

因保管不善,权利人王晓春将坐落于金岭路35-15号的201100240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由代理人王修香代为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修香

2025年07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