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5278033/2025-04187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8-29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向杨春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9 16: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杨春杰:

本机关于2025年8月21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鲁威文)应急罚〔2025〕SG8号,由于本机关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鲁威文)应急罚〔2025〕SG8号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期缴纳罚款。

如你对此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威海市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鲁威文)应急罚〔2025〕SG8号.pdf

联系人:徐志勇          电话:0631-8361911

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6号

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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