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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民咨询:文登区是否允许露天烧烤以及店外摆桌 经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1、针对露天烧烤问题,《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六条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环境的需要划定禁止露天经营区域和时段,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露天经营区域和时段从事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露天经营大排档,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露天经营大排档提供场地。文登区未划定露天经营区域,因此禁止露天烧烤。2、针对店外摆桌问题,文登区禁止店外经营。《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城镇道路两侧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或者外墙摆卖商品。 具体事项可咨询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8451120 全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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