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58887N/2026-00383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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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参保人注意!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地,这些报销变化直接省钱
发布日期:2026-01-21 15: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从来都是关乎每一位参保人切身利益的大事!近日,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调整落地,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I类创新药,同时调出了29种临床没有供应或可被其他药物更好替代的药品。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同时新版目录中再次强调,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只有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说明书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方可支付。

威海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具体执行政策,紧密衔接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同时针对性优化了威海本地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今天就为大家梳理清楚这些政策要点,看看哪些变化能帮您减轻用药负担~

1、甲类药品统一按规定比例支付

纳入国家目录的甲类药品,将统一按照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支付。甲类药品多为临床必需、价格相对低廉的常用药,比如常见的降糖药、降压药等,这类药品的报销无需个人先行自付,直接按比例结算,能最大程度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

2、新增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分类型明确

此次国家目录新增的乙类药品,威海市明确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先行自付15%,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先行自付20%。自付部分扣除后,剩余费用再按相应医保类型的报销比例结算。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国家新版目录新增了不少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领域的药品,这些原本价格较高的药品纳入医保后,再加上明确的自付比例,将大幅降低相关患者的用药成本。

2026年1月1日起,威海市已同步落实国家新版药品目录的执行要求,相关支付比例调整已正式落地,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时,可直接按新政策结算。

医保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藏着对民生的关怀。此次新版药品目录的落地执行,不仅扩大了医保用药的保障范围,更通过优化自付比例让利好精准落地。如果身边有需要长期用药的亲友,不妨把这些政策要点分享给他们。

若想了解具体药品的报销比例和纳入情况,可登录国家医保局官网、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查询详细目录,或直接咨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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