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于忠欣将坐落于河右路14-6号的集用(95)字第09032067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于忠欣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