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633793/2026-0574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10-27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7 14: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刘义珍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至刘义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刘义珍公告送达《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威文教体罚告字〔2026〕第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威文教体罚告字〔2026〕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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