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928E/2026-0091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2-12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鲁371081工伤举证(2026)109号送达公告(受送达人:威海沣茂渔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2-12 14: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威海沣茂渔业有限公司:

信晓飞于2024年8月12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2月2日予以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限你单位自收到鲁371081工伤举证(2026)109号《限期举证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向本局提交该职工是否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举证的,将承担不利后果。因无法向你单位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631-8476809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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