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8138-I/2026-01189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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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文登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6-03-06 08: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字号:[ ]


一、补贴对象

文登区内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即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简称“自购自免”)、自行申领补助资金;鼓励其他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二、补贴范围

根据上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规定,目前我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猪O型口蹄疫、牛羊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免疫家畜为猪、牛、羊等,家禽为鸡、鸭、鹅、鹌鹑、鸽子等。

三、补助条件

“自购自免”的养殖场(户)申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或委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所养畜禽完成规定强制免疫病种(含亚型)的免疫;

(二)使用“鲁牧云”系统如实规范填报免疫信息;

(三)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完成申请登记。

四、补贴标准

(一)补助畜禽数量

补助期内,原则上种畜禽、饲养周期超过1年的畜禽按存栏量予以补助。商品畜禽、饲养周期不超过1年的畜禽按出栏量予以补助,其出栏量以检疫出证系统记载的补助周期内产地检疫数量为准。

(二)补助限额

1.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鸡等每羽不超过0.6元;商品肉鸭每羽不超过0.15元,其他商品肉禽每羽不超过0.09元。

2.口蹄疫:猪每头不超过1.6元;种牛、奶牛每头不超过4元,肉牛每头不超过2元;羊每只不超过1元。

3.小反刍兽疫:羊每只不超过0.4元。

各畜禽年度补助标准不得突破限额要求,根据资金预算安排确定实际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推行便民服务,养殖场户通过手机鲁牧云APP或登录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

2.通过“鲁牧云”系统扫描疫苗二维码信息,录入免疫畜禽数量,生成免疫档案;

3.当期申请补助资金3万元及以上的还需提交不少于15个样本的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和规定,有关部门可根据上级规定或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

六、办理时限

每年12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附带申报材料向所在镇街兽医站提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咨询电话:0631-893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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