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928E/2026-0207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4-17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申报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7 14: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高技能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1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此次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资金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奖励

我区企业、职业(技工)院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

此次申报的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获批公布文件时间应为2023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

1.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奖励。我区企业生产一线人员新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内工种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在威海市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24个月)及以上,给予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人员一次性奖励。

此次申报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内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取证时间应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28日。

2.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工作,对当年在威海市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参保人员,给予所在企业一次性奖励。

此次申报的企业当年自主评价的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取证时间应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报送材料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一)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奖励

1.《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资金申请明细表》(附件1)

2.《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3.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建设情况及成效报告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

1.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奖励

(1)《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奖励资金申请明细表》(附件3)

(2)《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

2.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奖励

(1)《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统计表》(附件5)

(2)《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奖励资金申请明细表》(附件6)

(3)《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7)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1份。其他佐证材料由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查验,并留存备查。

联系电话:0631-8451217

电子邮箱:wdrsjzjk@wh.shandong.cn


附件:

1.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申请明细表

2.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申请表

3.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奖励资金申请明细表

4.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奖励资金申请表

5.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统计表

6.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奖励资金申请明细表

7.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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