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林文祥将坐落于泽头镇王家庄村的泽头集用(91)字第18004018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文祥
202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