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642165/2026-01810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4-03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不动产遗失声明第20260912号
发布日期:2026-04-03 11: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根据(2025)鲁1002执恢16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5)鲁1002执恢1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权利人胡忠江坐落于香山南路22号的2011001184号《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道口支行坐落于香山南路22号的鲁(2017)文登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650号、鲁(2020)文登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75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人孙超将坐落于香山南路22号的201503569号《他项权利证书》应收回注销,证书未收回,现由下手代理人孙超代为声明作废。

 

声明人:孙超

2026年04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