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刘超将坐落于海泰庄园居民小区13号2单元404室的201402549号《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超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