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张帆坐落于位于小观镇金海滩阳光城39号3单元106室的2010013785《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帆
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