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91XE/2026-02628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5-21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威文民罚告字〔2026〕2号
发布日期:2026-05-21 10: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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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换届业务,且未参加2025年度年报工作,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四)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的;以上违法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管工作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你单位将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你单位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逾期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  8472012           

联系地址:  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1504室    

               

 

               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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