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642165/2026-02742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5-26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不动产遗失声明第20261537号
发布日期:2026-05-26 14: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



 

因保管不善,权利人孙之楠将坐落于高村镇莲花城村的高村集用(91)字第22020021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孙之楠已死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由代理人孙友代为声明作废。

声明人:孙友

2026年05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