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642165/2026-02774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5-28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文不动产遗失声明第20261559号
发布日期:2026-05-28 09: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



因保管不善,权利人孙明强将坐落于小观镇坦埠村村东北小观用(2000)字19035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权利人孙明强已死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由权利人的代理人孙洪芳、孙洪香、孙秀英、孙洪松代为声明作废。

声明人:孙洪芳、孙洪香、孙秀英、孙洪松

2026年05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