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迟绍迅将坐落于文登县高村镇绿杨村的文房产证字第0182388号《文登县房产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迟绍迅
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