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姜志岭将坐落于文登县米山镇东古场村的文房产证字第0039355、0039356号《文登县房产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姜志岭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