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潘启志将坐落于文登县葛家镇潘家口村村西的文房产证字第0055923号《文登县房产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潘启志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