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权利人刘范池将坐落于文登市葛家镇院西村的文房产证字第0107036号《文登县房产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范池
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