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47094/2026-04315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8-11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11 14: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8805021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264400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唐(威海)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大唐文登50MW风电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境内

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小观镇境内。项目用地总规模 0.4732公顷,总装机容量50兆瓦,新建7.15兆瓦风电机组7台,不新建升压站,依托大唐侯家22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344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额0.54%。

(1)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须最大程度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设计线路风场风机走向,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施工扰动和破坏。施工前要取得周边利益相关者的同意,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制在施工带内,做好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平衡,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占用耕地地段应将表层耕植土收集用于复耕。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用地范围。植被恢复尽量保护施工占地区域原有的生态体系,恢复区域的主体生态系统结构,维持其正常生态功能。合理组织施工,应避免在鸟类迁徙期和雨季进行施工,涉及鸟类活动区的,采取警示涂装、驱鸟装置等相关警示措施以避免鸟类撞击风机,施工期尽量避免施工噪声、夜间灯光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2)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采取洒水、限制车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堆场等措施,配备挡风板、防尘网等防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严格落实《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

(3)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排放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禁止进入地表水体。营运期风电场运营期采取无人值守方式,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4)声环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及保养,采用临时隔声防护,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布置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风电场附近声环境敏感点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且不对周边声环境敏感场所产生明显影响。做好减缓光影闪烁影响措施,确保光影闪烁对周边居民不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不设置取、弃土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用于施工区域场地回填平整。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随意倾倒。运营期废金属零部件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滤芯、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内妥善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施工及运营期间若发现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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