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MB28633793/2026-04299 发布单位: 文登区教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8-14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4 15: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文登区启明星托管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撤销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至文登区启明星托管服务中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文登区启明星托管服务中心和刘义珍公告送达《撤销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威文教体罚字〔2026〕第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撤销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威文教体罚字〔2026〕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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