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030043653146/2026-04119 发布单位: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8-07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8-07 14: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人民政府 字号:[ ]


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机关各部门、辖区双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总体部署,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镇各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式

当前,我镇已全面进入暑期、汛期、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阶段,高温、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群众出行、旅游休闲、生产作业等活动明显增多,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聚焦本行业、本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要严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提高整治质效,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一)坚持起底排查,闭环整改。要坚持“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同步推进,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起底式自查自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对本级负责的所有企业、所有设施设备、所有从业人员、所有关键环节进行全覆盖排查。要督促企业落实问题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改,确保不安全不生产。要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根治,对排查发现的多发问题和共性隐患,加强类比分析,深挖源头病根,从法规标准、制度机制等层面研究采取治本措施,严防同类问题隐患屡查屡有、查而不绝。

(二)坚持祛扶并举,专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提升排查整治的专业性和穿透力,强化进场监管、全方位监管,对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有关部门及网格员要深入现场核查企业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穿透解决隐患背后的责任问题和管理问题,对问题隐患紧盯不放、见人见事,坚决杜绝查不出问题隐患的一般化、表面化检查。要把诊断服务作为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力手段,发挥好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支撑作用,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查找、有效整治各类问题隐患,深挖问题隐患暴露出的本质性问题,切实提高隐患排查质效。

三、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坚持“企业自查自改、村级巡查上报、镇级监督检查”同步推进,各有关部门及网格员要对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场所、关键设施、重点人员进行全覆盖、起底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分类处置,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据网格管理制度,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限期销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坚决停产停业整顿,绝不允许带病运行。同时,要注重举一反三,对反复出现、普遍存在的同类隐患,从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层面查找根源,采取治本措施,防止屡查屡犯。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对辖区内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检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等措施,特别是对遇水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要建立专门台账,落实雨天防护措施。持续开展非法“小化工”窝点排查,对闲置厂房、院落、废弃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依法取缔。对合法企业的超范围生产、非法储存等问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道路交通领域。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镇域内重点路段、农村公路的巡查维护,及时修复损坏设施,清理遮挡视线的障碍物。紧盯客运车辆、校车、面包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行为。

(三)消防安全领域。以人员密集型场所、出租房屋、沿街商铺、“九小场所”、家庭作坊、小微企业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违章搭建、违规住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车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问题。对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超市、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持续发动村居和网格力量,开展“三清三关”活动(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气源、关火源),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巡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改的当场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措施。

(四)建筑施工领域。对全镇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是否按方案施工、是否落实旁站监督。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环节管理,督促施工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作业人员培训。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未批先建等行为。针对夏季高温和雷雨天气,督促施工方合理调整作业时间,落实防暑降温和防雷击措施。

(五)燃气安全领域。对镇域内燃气供应站点、燃气管网、餐饮门店、单位食堂、烧烤摊等用气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三件套”是否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瓶、管、阀、灶”问题,燃气软管是否老化、过长、穿墙,报警器安装位置是否规范。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结合排查同步开展现场安全培训,向用户讲解正确用气方法和应急处置知识。加强农村集市、流动摊贩燃气使用情况的巡查,及时清理违规存放的液化气钢瓶。

(六)文化旅游领域。对镇域内景区、采摘园、农家乐、垂钓园等休闲旅游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立即停用整改,严禁“带病”运行。加强水域安全巡查,在河道、池塘、水库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识,配齐长竹竿等简易救援设备。做好暑期防溺水宣传,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外来游客等重点人群,通过村居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反复提醒。

(七)工贸及其他领域。对镇域内机械加工、轻工等工贸企业,突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等重点环节。对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是否超量储存、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远离火源。对养老机构、学校、卫生院,重点检查食品卫生、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锅炉、压力容器、叉车等),检查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对油气管道,要督促各类餐饮场所按规定落实清洗频次。

(八)海上安全领域。抓好渔船归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风、防火、防汛、防碰撞工作要求,以及养殖渔船“编组管理、编队生产、出海通报、集中停靠、定期核对”五项制度。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全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分管负责同志全程具体推进,协调组织镇应急安全中心、党政事务综合办公室、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建办、文体站、学校以及各村负责人,推进方案落实,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

(二)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将采取网格员日常走访检查、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各分管领导分领域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排查不深入、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将采取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在排查整治中形成的检查记录、隐患台账、整改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村居大喇叭、宣传栏、微信群、集市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交通、防溺水等安全常识,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和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反映身边的安全隐患,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督促企业内部落实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发动一线员工主动排查、报告隐患,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依法处置,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协助上级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坚决杜绝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不执法不处罚,也防止简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要通过通报、曝光等方式,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五)强化群防群治。镇级各有关部门要用好安全生产社会有奖举报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发动社会大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积极排查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避险演练、政策解读、标准宣贯,促进全社会增强风险意识、培育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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