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登区哪些商品和服务广告在发布前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广告审查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6-09-17 09: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字号:[ ]

一市民咨询:文登区哪些商品和服务广告在发布前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广告审查


经文登区市场监管局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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