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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幼儿园、托儿所收费调整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249号)的文件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对不同类别幼儿园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并且参考了其他市地的标准,同时考虑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2003年8月由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共同确定了我市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含私立和股份制幼儿园,即威价费发[2003]85号文《关于调整我市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通知》。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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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项目 |
幼 儿 园 |
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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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实验
、示范类 |
市级实验
、示范类 |
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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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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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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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杂费 |
70 |
60 |
50 |
45 |
4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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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190 |
160 |
130 |
100 |
8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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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0 |
220 |
180 |
145 |
120 |
180 |
二、对私立(股份制)幼儿园收费有哪些规定?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249号)的文件精神,公民个人举办的幼儿园(含股份制幼儿园),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和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同级物价、教育部门备案。一经备案,一年内不再调整。同时规定,不管幼儿园收费高低,都应按幼儿园类别报销管理费。 三、收费标准调整后对幼儿园举办特色班有哪些规定? 收费标准调整后,幼儿园不得利用幼儿正常在园时间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但可收取材料工本费。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举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的收费标准在坚持幼儿家长自愿的原则下,由幼儿园自行制定。 四、幼儿整月未入园为什么还要交纳管理费? 幼儿一入园,即占有幼儿园招收名额和教育资源,不办离园手续,仍属幼儿园在册幼儿。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教育成本核算出来的,包括教师的工资、公务费、业务费、房屋建设费、教玩具更新等日常开支经费。而幼儿园的日常开支主要是靠收费来解决的,幼儿一个月未到幼儿园,教育成本并没有降低,因此管理费应该交纳,由于幼儿整月未到幼儿园,因此用于幼儿的保育和杂费应该不用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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