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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载标准行驶公路
 

办事事项

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载标准行驶公路(仅限超长、超宽、超高)

办事部门

威海市公路局路政科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车辆侧面全景照片、货物证明、车辆的单位运价或总运费的凭证。

办事对象

本辖区内从事公路运输业务的单位及个人

办事程序

1.受理;              

2.填表;

3.发证。

办事时限

手续齐全后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事电话

0631-5897091

监督电话

0631-528994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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