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
招商项目>>
办事事项
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载标准行驶公路(仅限超长、超宽、超高)
办事部门
威海市公路局路政科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车辆侧面全景照片、货物证明、车辆的单位运价或总运费的凭证。
办事对象
本辖区内从事公路运输业务的单位及个人
办事程序
1.受理;
2.填表;
3.发证。
办事时限
手续齐全后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事电话
0631-5897091
监督电话
0631-528994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