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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的规定及工作程序
一、有关规定:
离休干部不参加公费医疗改革,05年8月起离休干部的医疗费报销按照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实行据实报销。床位费不按医疗保健规定执行,统一按照40元报销。每次就诊每张处方不超过150元。
二、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