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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在挂号、缴费、取药、住院等方面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镇(街道)医疗机构,每年为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护理,每季度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进行一次随访评估。各级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和卫生服务站,应设置老年人门诊、病房或家庭病床。 |
交通优待:老年人外出时,可优先购票、进站、检票、上下车(船、飞机)。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
旅游优待: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馆)凡收费的,应在所有开放时间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各级机关所属的文化体育设施,凡具备条件的,应按时段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政府兴办和支持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提倡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各类公园对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周岁至64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 |
法律服务优待:老年人到法律服务机构咨询自身涉法事 务免费。各律师事务所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聘请律师的,应视情况减免不低于30%的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应视情况减收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