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所|质检所|计量所|锅检所|衡器所|信息所
 


   
稽查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技术监督知识的普及工作。
3、负责全市流通领域的技术监督执法工作。
4、负责“商品质量信得过”单位、“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工作。
5、负责流通领域有关商品的报验监销。
6、承办局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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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完成《产品检验目录》和临时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3、负责出具产品、商品质量检验报告并汇总上报局长和业务综合科。
4、配合业务综合科、稽查所完成市场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任务。
5、负责提供新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认证等评价性检验报告。
6、负责对产品质量争议提供仲裁检验报告。
7、负责市场抽检商品的检验工作。
8、负责产品监制。
9、负责本所及建材站、机电站认证和到期复查的申请工作。
10、完成局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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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管理社会公共计量标准,搞好量值传递。
3、负责全市除衡器外的其它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
4、负责出具检定报告并汇总上报局长和业务综合科。
5、负责强制检定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配合业务综合科、稽查所完成市场计量监督和行政执法任务。
7、负责标准器考核申请。
8、负责对计量器具制造厂家的产品进行抽检。
9、完成局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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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器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全市衡器的检定、修理。
3、负责对大型衡器的安装、调试、检定。
4、负责对衡器制造厂家的产品进行抽检。
5、负责编制工作月报,每月二十五日前上报局长和业务综合科。
6、负责强制检定衡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7、配合业务综合科、稽查所完成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任务。
8、负责衡器供应任务。
9、完成局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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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主要职责

1、负责《标准化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2、负责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包括标准年审、更新落后标准、推荐采用先进标准、制定备案企业产品标准。
3、负责代码、条码等工作。
4、负责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为企业上水平、上档次提供咨询服务。
5负责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指导培训工作,推荐采用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
6、负责标准资料和全局各种资料的管理。
7、及时向上级报信息和工作情况报告。
8、负责技术引进和进口设备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9、负责质量合同的签订、管理。
10、承办局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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