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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水情、雨情、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 保卫、会议安排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及规章制度建设;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相关的全局性工作;负责本局车辆的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的管理以及办公楼、宿舍楼的检查维修工作;承办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工会、青年团、妇女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科技干部管理和技术工人的考核等工作,负责职工继续教育和其它培训工作,指导镇区水利部门的职工队伍建设。
(三)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组织检查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拟定全市水利系统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国家、省和市拨水利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系统内审工作。
(四)水政科(挂水政执法检查大队牌子):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负责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本级水事案件的行政应诉和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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