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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事项(1):利用体育项目或者体育经营场所从事的体育经营活动。 审批依据:2000年12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二条、第 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审批程序:经营者提出申请,审查后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体育经营许可证或者临时体育经营许可证。 审批时限:15日 审批事项(2):举办体校。 审批依据:山东省体委、省教委鲁体综学字(1999)19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下发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 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审批程序:举办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体育局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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