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临时用地审批
审批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5章第57条;
2、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章第38、39条;
审批程序
1、单位申请
2、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3、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4、签订复垦计划措施
5、审批发放临时用地许可证
审报材料
(份数)
1、单位申请3份
2、临时用地合同书3份
3、占地位置图3份
4、复垦计划措施3份
5、临时用地许可证3份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章第39条
2、财政部、物价局(92)价费字597号生产建设临时用地管理费,按同类征地管理费标准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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