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土地注销登记
审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11、12、13条;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重新印发《土地管理登记规则》第三章第22条至31条(国土〔法〕字〔1995〕第184号)
审批程序
1、注销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销登记
审报材料
(份数)
1、申请注销登记申请表1份
2、批准注销文件1份
3、交回原证书及有关文件
4、交回原批准文件及有关证明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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