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劳动权益保障
  劳动监察方面,与发改、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涉渔职业中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4次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464家,涉及劳动者1.98万人。通过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新增参保职工608人,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46万元,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54.8万元。将举报投诉的受理和调查、书面审查等业务延伸至各镇办基层网格,实现工作重心下沉、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力度,进一步核实各用人单位的基础信息,共梳理网站平台录入信息4373家;建立健全报告、通报制度,利用基层对本地企业情况熟悉的优势,加强集体性和突发性劳动保障案件的查处和舆情监控工作。
  劳动人事仲裁方面,建立案件分类处理机制,简单争议案件简易办理,当庭举证、质证、调解,如双方协商一致,半天内即解决纠纷。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终局裁决的案件,采取快速办结制,缩短审理时间,及时作出终局裁决,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先予介入,优先立案、审理、裁决,缩短维权时间,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成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解答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者法律咨询,初审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代拟法律文书、初步调解、案件委托等服务。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丰富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