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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林业局主要职责:文登市林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林业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2、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造林绿化、封山育林、义务植树以及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新炭林、特种用途林的建设与管理。
3、监督监测全市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组织实施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负责全市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等林政管理工作。
4、检查指导全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毁林案件,积极搞好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
5、负责规划、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负责古树名木及其他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制定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查处重大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负责猎枪弹具和狩猎管理。
6、负责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集体林场工作。
7、对全市林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及森林旅游、林木种苗、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
8、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查。指导全市林业基地建设,负责筹集和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
9、搞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工作。
10、制订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文登市文山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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