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 文件所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自然资源局
  •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标识:WDDR-2023-0010005
  • 文件发文字号:文政发〔2011〕27号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_能源
  • 文件成文日期:2011-07-12
  • 文件公开发布日期:2011-07-12
  • 文件开始实施的时间: 2011-07-12
  • 文件状态: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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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和补助标准的通知

文政发〔201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房屋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 定对文登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公布如下: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注

住宅房屋

1200


非住宅房屋

平方米

15

建筑面积

二、 临时安置补助费


类别

补助标准(元/月、平方米)

备注

过渡期内

逾期

自行解决住处

6

10

1.不足1个月的按1 个月计算;

2.按建筑面积计算; 3.最低补助标准为600元/月、户。

使用周转房

0

6

三、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具有资质的价格 认证机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进行认证,按认证标准进行补偿。

四、 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注

偏坡

平方米

50-160


门楼

300-500


厕所

400

指室外旱厕所,水冲式加倍

院墙

立方米

200-300


院地面

平方米

石、砖20,混凝土40-45


院内机井

600


地窖

立方米

60


自装暖气安装费

400


空调移机

400


热水器移机

100


电话、宽带移机费

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表中未列出的附属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进行补偿,不能参 照的或在征收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认证标准进行补偿。

五 、征收房屋院内树木补偿标准

树类

胸径

补偿标准(元/棵)



果树

10厘米以上

360

5厘米以上不足10厘米

280

2厘米以上不足5厘米

120



用材树

20厘米以上

80

10厘米以上不足20厘米

60

5厘米以上不足10厘米

40

六 、征收房屋楼层价格调整系数

              总楼层

楼层    调整系数%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七层

七层





-8

六层




-7

+5

五层



-5

+7

+10

四层


-5

+10

+10

+12

三层

-5

+8

+8

+8

+8

二层

+10

+5

+5

+5

+5

一层

0

0

0

0

0


备注:1、楼内草厦计自然层;

          2、平房、两层小楼的调整系数为0;

          3、平顶、起半脊的顶楼按上述楼层调整系数调整;带阁楼、现浇的调整系数为0;

          4、安置房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布文登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标准的通知》(文政发〔2004〕30号)同时废止。

(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威文政字〔2023〕21号),该文件属于决定保留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已重新登记编号,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领导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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