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物价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25 13:2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文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文登市物价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登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文登”网(http://www.wendeng.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文登市物价局联系(地址:文登市通和路2号,邮编:264400,电话:06318451417,电子信箱:wdswj@163.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文登市物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文登”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文登市物价局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271条,积极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体系建设。文登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确保硬件设施完备、工作人员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二)完善制度管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限时公开、申请受理、考核监督、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1年,文登市物价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从内容分类看,政策法规28条,业务工作88条,统计数据22条,其他信息133条。

(二)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72篇。

(三)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中国·文登”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开通了文登市物价局网站,加大公开力度,着重加强了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为群众了解价格信息提供方便。

(四)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结合物价工作的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除了在文登市物价局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和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等公开信息平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外,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文登市物价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都予以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文登市物价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68人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市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由于个别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还存在信息收集渠道不畅、协调工作不到位、信息传递缓慢等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制定年度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努力提升全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做好正常的保密工作外,对政务信息、党务信息等符合公开条件的,一律要及时公开,以加强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从而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逐一进行规范完善,做到形式完备、内容齐全、时限明确、程序规范、监督有力、机制健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2012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配套制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在线咨询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