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1 11:2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更新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文登”网(http://www.wendeng.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8-1号,邮编:264400,电话:0631-8459063)。

   一、概述

2015年,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互联网和业务办事大厅,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提高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中国·文登”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文登文化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189条,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体系建设。成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职责分工明确。

(二)完善制度管理机制。完善申请公开、限时公开、申请受理、考核监督、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5年,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从内容分类看,政策法规6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179条,其他信息2条;从渠道上看,网上公开70条,媒体公开119条。

   (二)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中国·文登”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开通了“文登文化网(网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开通了公众号,加大公开力度,为群众了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提供方便。另外,还专门在审批大厅文广新局服务窗口前设置信息公开板,向前来办理各种业务的居民提供政策信息。

   (三)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80余篇,“文登文化网”点击登陆超过5800多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相关费用都予以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局还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6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28人次,电话咨询190人次,网上咨询人35次,其他方式咨询8人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接到上报相关公开信息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保密审查负责人员对拟发信息均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公开的内容和渠道与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差距,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配套制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威海市文登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