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8 08:05:00

威海市文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是由威海市文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威海市文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文山路7号;邮编:264400;电话:0631-3626095)。

一、概述

2016年我办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咨询、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自2011年1月1日起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上级文件规定,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时效及时,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对规范性文件在发布之后的30日内公开。

2016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认真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等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办政务信息透明、及时、全面、高效的公开。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特点,严格依据有关要求,按照相应的工作程序,逐级规范落实。特别是在保密审核(即公开属性确定)上,确立并落实了严格审核制度;三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突出以政策指导、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我办制定出台的重要决定等内容进行公开,避免无关信息、非工作性信息的公开;四是规范了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而信息公开的最好平台就是各级政府网站。我办在政府公开条例颁布后,着力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将我办的机构职能、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8.5%;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占14.2%,均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占5.7%;业务工作类信息60条,占57.1%;统计数据类信息10条,占9.5%;其他类信息5条,占4.7%。

 (二)公开形式及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法规政策、服务事项等各类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公开,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的需求。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办所有信息都是无偿公开,没有任何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条例》以前生成的政府公开信息,各科室确定专人进行梳理,整理完成后送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签批,最后由综合科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制度。我办定期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日常对提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错误和疏漏及时指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肯定成绩,促进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

2、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

3、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

(二)今后应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做人民满意的政府,促进电子政务发展、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积极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广泛收集民智民意。

3、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4、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同时,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信息内容与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次数,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