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30 10: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文登区司法局是文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工作人员58人,下设办公室、法规教育宣传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科、公证律师管理科5个科室,16个司法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2个事业单位,承担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主要工作职能。区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加大领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16年,我们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8条,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公开信息30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各业务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好信息定密、定性、审核等各项工作环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把关、科室负责人仔细审核、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管理责任体系,较好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信息维护、更新等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局先后4次上线行风热线栏目,在线与群众分享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现场互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多人次,满意率100%。同时,我们还开通了文登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微信、微博公众号,利用新兴媒体方便、快捷、面广、互动等优势进行普法宣传和在线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还借助微信平台进一步延伸、拓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触角,将微信二维码印制在宣传单和社区矫正告知书上,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等方面的限制,普通群众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可以通过添加微信随时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帮助。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6年,我们已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文登区政府网上进行了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区工作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除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外,我们还重建了文登司法行政网,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利用电视、报纸、公开栏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QQ群等新兴媒体相结合,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全面进行信息公开。2016年,我们通过电视、各类报纸、刊物微信、微博发表信息300余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因此,依申请办理信息公开数为0。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进行,因此,对所有公开信息均未收取印刷、邮寄等成本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在具体工作中,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与答复。2016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实行层层把关制度,对凡是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文登区司法行政网等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首先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把关,之后送交分管领导审阅,最后由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开。另外,我们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查,确保不涉密。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局机关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管理,实现同步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群众参与面小,知晓率还不够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广泛宣传,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保障群众能及时了解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2017年1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doc